学校获批建设安全监管监察学院

    近日,学校收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建设安全监管监察学院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同意支持我校建设安全监管监察学院(青岛)。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重点对省市县安全监管监察干部进行集中轮训的意见》要求,学校于2016年7月正式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申请建设安全监管监察学院,承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培训任务。7月13日,校长山红红、副校长查明率领化学工程学院、教育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就承建安全监管监察学院事宜到国家安监总局汇报交流。7月28日,副校长王瑞和率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安全环保与节能技术中心负责人再次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就安全监管监察学院建设方案进行请示汇报,获得一致好评。多年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安全环保与节能技术中心积极参与国家安全生产相关专家咨询活动以及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事故调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规划、化工安全人才培养等,以多种方式服务国家、行业和地方安全生产,得到高度认可。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要求,安全监管监察学院实行专家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在学校设立二级独立学院,与化学工程学院合署办公,相关业务和人员筹备组织将依托化学工程学院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安全环保与节能技术中心等平台进行,其具体建设内容将以化学工程、安全工程、环境工程等相关学科专业以及教育发展中心的基础建设资源为支撑。

    安全监管监察学院获批建设,将进一步加强学校服务国家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能力,充分发挥学校在安全教育培训领域的社会化服务作用,也对促进学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有力推动我校一流学科和一流大学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