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动员会
9月4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动员会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付建华在会上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工作的重要性,从严从实开展好综合督查,确保取得实效,推动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
会议内容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国务院安委会组织31个督查组,由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带队,9月份赴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各地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查。督查的同时,对各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考评,考评结果纳入2017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总评分。
付建华指出,开展综合督查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安全生产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问题和隐患整改,督促各地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推进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的重要抓手。各督查组要提高认识,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从严从实开展督查,在推动大检查任务措施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要明确任务,做好统筹安排,把更多的时间、精力放到检查地方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上来,放到检查、督促、推动大检查工作任务措施落实上来。
二要聚焦重点,重点检查大检查开展情况、监管执法情况、问题隐患整改情况、专项治理情况、追责问责情况等五个方面内容。
三要严格检查,对企业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当场提出处理意见,交由地方政府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大检查工作不力、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要及时向省级政府反馈,严肃提出问责意见。对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强化警示和震慑。
四要注重实效,综合督查要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强化警示教育。
付建华强调,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大检查工作考评工作,严肃认真细致开展考评,确保考评结果客观准确。要准确把握考评内容,科学合理、统筹兼顾选择抽查对象,严格考评程序和评分标准,逐项进行对表考评,做到务实严谨、有理有据、公正公开。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徐绍川主持会议,31个综合督查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