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安全发展”——高层次报告开启高研班学习新篇章
“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安全发展”
——高层次报告开启高研班学习新篇章
2021年3月22日上午9:00,应急管理部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特聘教授、安全监管监察学院(青岛)名誉院长王浩水受邀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留培楼多功能厅为第四届化工安全复合型人才高级研修班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保障企业安全发展》专题讲座,化学工程学院院长杨朝合主持会议。
王浩水教授从典型化工危化品事故案例出发,分析事故经过、原因、改进措施引出落实主体责任是安全生产的本质要求的概念。通过详细解读中央领导同志、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关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的内涵、企业安全生产的社会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主要措施建议等方面提出如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思考,希望大家能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让安全成为永不满足的目标!
当天下午14:30,化工过程安全座谈在工科A121会议室召开,王浩水教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化学工程学院教授、安全监管监察学院(青岛)专家委员会主任赵东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安全环保与节能技术中心副主任酒江波、总工程师尹法波参加座谈,同时参加座谈的还有来自中石油、中石化、中国化工、万华化学、国家能源等各大集团的部分学员。座谈会围绕企业中的化工过程管理问题及高研班人才培养情况展开,学员们各抒己见,纷纷就关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有学员表示高研班的课程设置适合在职人员,其中专家讲座、管理经验分享座谈会、标准规范研讨效果明显,多种学习工具适用于自身企业。不仅提升了个人能力,还在企业中担任了重要岗位。
最后王浩水教授提到,安全面前人人平等。要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新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加强安全领导力建设,将安全真正融入在生产里。